1.损伤程度鉴定
包括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涉及保险赔偿的伤残评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的伤残评定。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涉及人为伤害、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的护理程度。
4.后期医疗费用评估
涉及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对于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后仍将必须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评估。
5.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
涉及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对于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
6.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