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司法鉴定的虚假结果?
处理新疆司法鉴定虚假结果的方法是: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积极收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
乌鲁木齐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法律、纪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使原评估结论无效或者司法评估机构主动撤销非法评估结论。
新疆司法鉴定提醒您,如果鉴定人故意进行虚假鉴定,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以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二、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其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委托鉴定机构的姓名、委托鉴定事项、鉴定事项的使用和鉴定要求。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项目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2.接受。新疆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委托后,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委托鉴定事项的使用和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不能立即接受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对于困难、复杂或特殊评估事项的委托,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时间。
3.评估。乌鲁木齐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困难、特殊技术问题或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可以延长鉴定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就完成鉴定的期限另有约定的,应当另有约定。
4.结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件。
三、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是什么?
司法鉴定结论的有效性包括:
1.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符合规范的鉴定结论效果优先;
3.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的鉴定结论效果优先;
5.鉴定结论时间的鉴定结论效果优先;
6.实物鉴定结论效果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