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有关要求包括当事人要求伤害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具委托书;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公开鉴定结果;如果对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以进行审查。
一、法医鉴定的相关要求
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时,当事人要求进行伤害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当及时出具法医伤害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应当持委托书到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通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
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申请四避。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公开鉴定的内容和结论。
5.一方或双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乌鲁木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有权提出申请,办案单位应当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审查或者重新鉴定。
二、法医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法医鉴定所需的程序是:
1.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足够的鉴定材料,提交法医审查鉴定材料;
2.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补充鉴定材料;
3.对于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新疆司法鉴定办案单位和法医可到被鉴定人所在地进行人身检查;
4.如果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要注意司法鉴定:
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乌鲁木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主动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验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查。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新疆司法鉴定可以由双方共同批准或者公安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材料、物证、检验材料,以备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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