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也会在现场进行事故鉴定业务。如果需要进一步鉴定,一般委托专业公司鉴定。这个过程会产生成本,那么如何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费呢?新疆司法鉴定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疆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提示在涉及交通事故鉴定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必须由公安机关鉴定,个人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0百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因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由公安机关承担,与车主无关。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过程是什么?新疆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提醒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鉴定后,委托价格事项进行损失价格鉴定。鉴定车价损失时,各方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也应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无故不到场的,视为缺席)。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鉴定结论。新疆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提示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7天。
3.当事人对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者有异议的,新疆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提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通宣传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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